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星期

 您所在的位置: 晋法视窗>
广灵公安交警查获一起驾驶无牌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11-14 11:05:14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广灵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G239加斗段巡逻过程中,发现柴某驾驶无牌三轮车,违法载四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在查获该违法行为后对该车驾驶员以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诉他们三轮车违法载人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经过民警耐心教育,柴某与乘坐的人都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严重性。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民警依法对柴某无牌、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做出扣12分,罚款600元处罚。

广灵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三轮车不是“万能车”,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一旦酿成大祸,必将追悔莫及。在此呼吁,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驾驶人在驾驶三轮车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禁载人,谨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付祥)

新闻热线:13103514151 公安601988  投稿邮箱:hhfzpd@163.com

法律顾问: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任建荣律师 联系电话:13403699451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山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编号:14113025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1412006001   晋公网安备140101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