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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抓好“三个管理” 落实高质效办案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2024-11-20 11:18:02     责任编辑:李荣

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近日,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 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专题学习会。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永明带领温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要求,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源。特别强调取消考核不等于“躺平”,要抓好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并就检察长与检委会宏观管理、检委会集体学习、强化指导案例运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永霞就如何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部门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作出重要剖析,指出自我管理与专门管理是检察业务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并结合《山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与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职责分工。

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于专题学习会中,对相关文件展开深入学习,并精准领会文件精神。在此过程中,干警们深刻认识到检察业务管理所具有的至关重要意义,对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形成了清晰且深刻的认知,自我管理与专门管理理念得以显著提升。这一系列积极变化为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办案质量筑牢了思想根基。(张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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