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古交公安交警持续严查酒驾不放松,坚决零容忍,现对近期查处的4名“酒司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拒绝酒驾醉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1月14日20时44分许,刘某驾驶号牌为晋AB8***小型汽车行驶至滨河南路腾飞路路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17日13时41分许,武某驾驶号牌为晋ADN5***小型汽车行驶至原平路路段时,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经进一步血液检测确认,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9.65mg/100ml,构成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8日20时43分许,执勤民警在滨河南路开展酒醉驾严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AC0***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8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采集血液样本检验,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检结果为215.47mg/100ml,王某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8日21时18分许,民警在水源路凤凰城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驾驶人安某有饮酒嫌疑。经现场对安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安某涉嫌醉驾。经血液酒精检测,安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5.0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请自觉抵制和主动劝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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